蔡姓女投資客委託余姓房仲業者賣屋,余涉嫌找來姊夫當「人頭買家」,開低價遊說蔡婦賣屋。蔡婦後來發現買家與房仲是親戚,懷疑自己被坑提告,板橋地檢署日前依背信、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余等三人。
據查,40多歲蔡姓婦人是專業地產投資客,她2009年6月22日委託余姓房仲負責人和張姓業務,以1千多萬元出售她在新莊區某大樓的8樓房屋;余疑似未對外公告售屋資訊,反而找馬姓姊夫合夥當「人頭買家」。
余受委託後第6天,向蔡婦謊稱房子售價太高賣不出去,只有一名買家願意出750萬元,余、張兩人不斷慫恿蔡婦接受,避免資金周轉不靈影響投資;蔡婦覺得賣出去就好,答應把房子賣給馬,並付25萬元給仲介。
馬等人事後偽造有蔡婦簽名的契約書,在買賣價金欄填「960萬元」,向銀行貸款;銀行鑑價後認定房屋價值800多萬元,核准660萬元貸款。
余等人原以為已成功低價買屋,但馬卻未依契約規定在8月10日前付清房款,蔡婦覺得買家太不「阿沙力」還違約,到地政事務所提起異議,要求中止房產移轉登記;馬沒拿到房子,還向板橋地院民事庭提起移轉土地所有權登記。
雙方打官司時,蔡女閱卷發現一張她從沒見過、買賣價金為960萬的契約書,才知道余和其他兩人聯手騙她,且馬還是余的姊夫,反告三人背信、詐欺、偽造文書等罪。
馬辯稱只是聽信張男等人建議合夥買屋,不曉得蔡婦被騙;余說契約書擺在辦公室,通知雙方簽名,不曉得被偽造,張也否認詐欺。
全文網址: 低價賣完屋 買家竟是房仲親戚 | 法律前線 | 社會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7602147.shtml#ixzz2GgUK7ZN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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